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分别征收进口税或出口税

进出口企业申报的成交价格不真实,海关有权以市场估价为依据征收关税及代征增值税问题的提出:海关是否有权以市场估价为依据征收关税及代征增值税?关键词:海关进出口申报成交价格市场估价关税增值税参考案例裁判说理:被告上海海关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具有征收关税、代征增值税的执法主体资格。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或者高于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由海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确定完税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九条第项规定:凡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海关有权不接受进口人申报的成交价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

法律客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进口税或出口税。为了便利纳税人,对于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也由海关在货物进口的环节同时代征。海关征税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

征收主体关税的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减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因此,未经法律授权,其他任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减税的权力。征收依据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通常情况下,进口货物的CIF价、出口货物的FOB价即可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价格。

2、海关报关的税则号在税务系统里通过不了是什么原因?

海关报关的税则号在税务系统里通过不了是商品类别和税则号有冲突。在报关工作中,正确查询出口商品的税则号是报关工作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这在工程企业设备出口中显得尤为突出。一方面工程企业出口的设备比较杂乱,另一方面这些设备专业性很强,如果报关人员不能准确了解设备用途、规格等就很难做出正确归类。由于正确对出口设备进行税则归类,是确定出口设备监管条件的依据,如果报关人员做出错误归类的话,很可能在确定设备的监管条件时出错。

3、海关进出口关税税则

法律主观:出口关税应当按照进口的国家的政策、离岸价格以及出口率进行计算。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有: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