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境电商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税收政策是什么?据海关总署消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高度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跨境电子商务与人们联系愈发紧密,消费者在指尖上可以轻松地实现买全球。那么跨境电商进口有哪些模式?我们常见的保税仓发货到底是怎么进行的?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聊聊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的那些事,问题一:什么是跨境电商进口。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真正意义上的跨境电商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或直购进口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相关的商品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限于个人自用并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一)对税收征管的影响。电子商务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影响是前所未有的首先,传统的帐表凭证计税方式受到冲击。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是以纳税人真实的合同、帐簿、发票、往来票据和单证等为基础的。而电子商务确是以无纸化交易的数字化信息存在的存在的,可以随时修改且不留痕迹,使得税收征管失去可信的计税依据。其次,由于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网上银行开始取代现行的货币银行,

更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使得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甚至交易本身税务机关都难以把握,从而丧失了对偷逃税行为的威慑作用。(二)对现行所得税的课税影响。现行所得税税制着眼于有形产品的交易,对有形产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财产的使用都作了区分,并且规定了不同的课税规定。然而电子商务的产生后,有形商品以数字化形式的传输与复制使得传统的有形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

是否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这一问题首先是由美国提出的。美国是电子商务应用最早、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到目前为止,美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规,其要点是:免征通过因特网交易的无形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暂不征收(或称为延期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internetaccesstaxes)。美国国内在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问题上达成一致后,
美国依仗其电子商务主导国的地位,与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签订了维持因特网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1999年,美国又促使世界贸易组成员国通过了再延长维护因特网零关税状态一年的协议在电子商务发展规模上稍逊于美国的欧盟成员国,于1998年6月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并与美国就免征电子商务(在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达成一致。